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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時期的我,只知道學校幫學生投了保險,卻從不知道原來學生時期因意外受傷看門診甚至生病住院時,也有自己的諸多權益,可以申請理陪,而這些理賠都可要求學校代為申請的,以下權益也包含托兒所及幼稚園
給付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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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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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 | 滿十四歲以上學生,給付身故保險金一百萬元;未滿十四歲學 生,則給付喪葬費用一百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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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 廢 給付 |
第一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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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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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
活 補 助 |
滿1年: 15萬元 | |||
滿2年: 20萬元 | |||||||
滿3年: 25萬元 | |||||||
滿4年: 30萬元 | |||||||
第二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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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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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
活 補 助 |
滿1年: 11萬2,500元 | ||||
滿2年: 15萬元 | |||||||
滿3年: 18萬7,500元 | |||||||
滿4年: 22萬5,000元 | |||||||
第三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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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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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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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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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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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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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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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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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 |
住 院 |
住院保險金 |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5萬元為限 | ||||
專案補助 (限免交保費學生且一年內需做重大手術) |
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20萬元為限 | ||||||
傷害門診 |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5,000元為限 | ||||||
燒燙傷暨須重建手術保險金 |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3萬元為限 | ||||||
慰問金 | 被保險人集體(指被保險人五人以上)中毒須住院者 每人給付3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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